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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历、学位、成绩单公证

打印此页 】【关闭窗口 】〖浏览人数:〗〖更新时间:2016-03-24 17:01:03 〗 

学历、学位、成绩单公证

 

学历、学位、成绩单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根据当事人的申请,依法对其学习经历或所持有的毕业证书、结业证书、学位证书、成绩单的真实性予以证明的活动。

当事人需要提交下列证明材料:

一、公证申请人身份证件

(1)现住国内自然人提供:身份证、户口薄

(2)现在境外自然人提供:护照或台胞证或港澳身份证和通行证或其他境外居住证件、原户口薄或国内注销户口证明

二、学历证书或证明;学位证书或证明;成绩证明(由就读学校出具)

三、如非本人办理,父母代为办理,还应提供代理人身份证件和关系证明(如户口薄);若其他人代为办理,应提供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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